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余市管罚处字〔2019〕72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其他广告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建议对当事人发布违法广告的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罚: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上缴国库。建议对当事人发布违法广告的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罚: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上缴国库。以上罚款共计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22000元),上缴国库。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9-26 |
决定机关 |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王晓冬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