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上)市管市监罚处〔2019〕79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生产销售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 |
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海马灵芝酒的违法行为;2、没收违法所得贰万叁佰陆拾捌元(20368元);3、罚款人民币捌万壹仟壹佰肆拾肆元(81144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2-01 |
决定机关 | 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吴忠泉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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