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上卫公罚〔2019〕0204 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公共场所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的,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的 |
行政处罚内容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8-16 |
决定机关 | 区卫生健康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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