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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观市监行处字〔2019〕第100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一、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详见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清单04-3-5-3号)二、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1-02
    决定机关 观山湖区市场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