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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镇国土资监润处[2018]00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供即用
    行政处罚内容 1、退还非法占用4330.7平方米的土地。2、处以罚款人民币4331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7-23
    决定机关 镇江市国土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