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于爆破器材携带的手提箱
基本信息
申请号 | CN201822089109.3 | 申请日 | - |
公开(公告)号 | CN209449948U | 公开(公告)日 | 2019-10-01 |
申请公布号 | CN209449948U | 申请公布日 | 2019-10-01 |
分类号 | A45C5/04;A45C5/14;A45C13/02 | 分类 | 手携物品或旅行品; |
发明人 | 黄麟;朱宣;李宝林;王敏;邓楚童;曾胜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南昌大牛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喻莎 |
地址 | 330046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高新一路89号 | ||
法律状态 | - |
摘要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便于爆破器材携带的手提箱,包括手提箱本体,所述手提箱本体的顶部固定连接有铰链,所述铰链的一侧固定连接有箱盖,所述箱盖的顶部设置有锁舌,所述手提箱本体的顶部对应锁舌的位置设置有锁扣,且手提箱本体的前表面从上而下分别固定安装有固定块和连接件,所述手提箱本体的内表面开设有滑槽,所述滑槽的内部滑动连接有移动板。通过缓冲机构的设置,能够在移动过程为手提箱降低震动,起到良好的缓冲效果,保护箱内的物体的安全性,通过固定板、滑槽和移动板的结合使用,能够很好的划分区域,避免物品混杂在一起,增强了该手提箱的实用性,且结构简单,安装方便,便于该手提箱的推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