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广西沛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经伟伟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57181375-0
    执行依据文号 (2015)青民二初字第2280号
    案号 (2016)桂0103执195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6-06-01
    发布日期 2016-11-14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广西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强制上列被申请人履行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2015)青民二初字第2280号民事判决,即:1、向申请人偿还借款人民币本金2500000元及支付利息391358.91元,逾期罚息93955.26元(其中至2015年6月30日前的利息151608.9元、罚息22040.37元,之后产生的利息按判决书规定计算到执行完毕之日止。现暂计至2016年5月15日);2、向申请人赔偿申请人垫付的律师费30000元;3、向申请人给付受理费28189元、保全费5000元。以上款项共计3048503.17元。二、执行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