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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温市监处字〔2020〕4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物价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超限值的氮氧化物环保电价加价款46585.32元;没收超限值的烟尘环保电价加价款783.94元;合计没收违法所得47369.26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07
    决定机关 -
    法定代表人 张坚群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