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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溧交运罚字【2020】00122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有关条款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记道路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件3分、记道路运输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3分。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08
    决定机关 南京市溧水区运输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