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苏地海事罚字〔2021〕210044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二、给予安徽省宣城市中远船务有限公司(皖宣城货5838)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违法计分办法》之规定,对责任船长朱国兵实施违法计分,代码21018,计分分值为4分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17
    决定机关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港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