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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萧市监四处字〔2022〕37号
    违法行为类型 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改正;二:没收人民币103元,罚款人民币55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1-19
    决定机关 -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