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西开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旸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553540760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年渝民初字第02358号2015年渝民初字第02358号
    案号 (2016)赣0502执1376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渝水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6-08-29
    发布日期 2016-09-18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江西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江西开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广州广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人民币500万元;同时以欠款本金500万元为基数,按借款年利率5%计息,承担自2015年7月30日起至付清款项之日止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的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68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51800元由被告江西开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