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甬公新(治)行罚决字[2019]5027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浙江天科建设有限公司未按时报送或者告知相关信息 |
行政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7月1日10时许,前湾派出所民警在浙江天科建设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陈某某未办理居住登记,该公司未将2019年7月1日前聘用的52名流动人员信息上报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浙江天科建设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五千二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农业银行杭州湾新区支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7-05 |
决定机关 | 宁波市公安局杭州湾新区分局治安巡控大队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