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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深圳索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0033****762M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0902执751号
    案号 (2020)鲁0902执恢180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07-02
    发布日期 2020-11-09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山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原告与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有泰山区法院审理,原告诉求如下: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拖欠货款144万元。2、判令被告支付迟延付款利息(从立案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其实际支付完毕之日)。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事实及理由:双方在2018年5月签订SVG、开关柜、消弧线圈等装置采购合同,合同总价为160万元。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将设备生产完毕并交付至现场投入使用。原告义务履行完毕后,被告对于剩余货款迟迟不予支付,根据双方所签订合同付款约定,剩余货款早已超出付款期限。经原告多次催要仍不付款,截至至今仍欠原告货款144万元。被告的行为已明显违约,违背了合同约定和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诉至贵院,请求依据事实和法律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经泰山区法院审理查明,在2018年5月签订SVG、开关柜、消弧线圈等装置采购合同,合同总价为160万元。合同经双方盖章签订后,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将设备生产完毕并交付至现场投入使用。原告义务履行完毕后,被告至今仍欠原告货款144万元。以上有询证函、合同、发票、付款凭证及产品装车单及当事人陈述予以证实。泰山区法院依据事实及证据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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