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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椒市监处〔2017〕56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行政处罚内容 一、没收1400副标有“”、“”、“”标识的太阳镜和1010副标有”、“”标识的太阳镜;二、罚款2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2-26
    决定机关 台州市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陶文君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