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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扬州)食药监药罚〔2018〕7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销售的上述劣药复方丹参片187瓶;2、没收违法所得叁仟贰佰捌拾玖元肆角(¥3289.4);3、处以上述劣药复方丹参片货值金额2.6倍的罚款壹万玖仟伍佰陆拾伍元整(¥19565)。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7-31
    决定机关 扬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