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巢湖市富达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4018115****907K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0181民初5184号
    案号 (2020)皖0181执2206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巢湖市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巢湖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07-06
    发布日期 2020-07-09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安徽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巢湖市富达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原告诸宏毅工程款495000元及利息25121.25元,合计520121.25元;二、被告巢湖市富达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按495000元为基数,从2019年8月20日起按照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给付原告诸宏毅利息至款项付清日止;三、驳回原告诸宏毅的其他诉讼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5案件受理费9460元,原告诸宏毅负担770元,被告巢湖市富达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负担869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