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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青)市监(广)处〔2018〕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告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对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450000元整,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7-05
    决定机关 南昌市青云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刘洪益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