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淳土资执罚字20181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浙江淳安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占地 |
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2623.27平方米土地; 2、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占地面积76.59平方米的建筑物和2546.67平方米的构筑物,并恢复土地原状; 3、对非法占用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2623.27平方米土地,按15元/平方米处以罚款,计人民币叁万玖仟叁佰肆拾玖元零伍分(39349.05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4-30 |
决定机关 | 县国土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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