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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苏州新净源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汝根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05350002-5
    执行依据文号 (2014)虎商初字第01338号
    案号 (2015)虎执字第02173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5-12-23
    发布日期 2016-05-03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江苏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202元,由上诉人苏州新净源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本判决为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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