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面部识别功能的市政服务一体机防破坏报警设备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2121550005.3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215068469U 公开(公告)日 2021-12-07
申请公布号 CN215068469U 申请公布日 2021-12-07
分类号 G07F17/00(2006.01)I;G06Q50/26(2012.01)I;G08B13/02(2006.01)I 分类 核算装置;
发明人 廖华良;白志平;孙成龙 申请(专利权)人 福建博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济南鼎信专利商标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梁国海
地址 363000福建省漳州市高新区西桥街道桥南国道南路24号甲骨文双创基地3号楼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具有面部识别功能的市政服务一体机防破坏报警设备,涉及市政服务一体机领域。该具有面部识别功能的市政服务一体机防破坏报警设备包括一体机本体,一体机本体的正面设有显示屏本体,一体机本体的正面设有面部识别摄像头,一体机本体的正面固定连接有防护玻璃安装框,防护玻璃安装框的内部固定连接有防护玻璃本体,一体机本体的正面设有按钮。该具有面部识别功能的市政服务一体机防破坏报警设备在使用时,利用设置的防护玻璃安装框和防护玻璃本体罩在按钮和面部识别摄像头的正前方,实现对其进行防护,同时具有防盗功能,避免显示屏本体和面部识别摄像头受损或被盗窃,背面设置的背部防盗板使用双重防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