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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红公(消)行罚决字〔2017〕016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五号楼(售楼部)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
    行政处罚内容 给予南昌市威汀置业有限公司五号楼(售楼部)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8-15
    决定机关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公安消防大队
    法定代表人 周伟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