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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鄞州综执〔2020〕罚决字第16-0025号
    违法行为类型 侵占城市道路案
    行政处罚内容 被处罚单位于2020年5月22日10时08分被查,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在鄞州区东胜街道曙光路29弄36号前人行道上侵占城市道路理货,侵占面积约4平方米,且未曾发生过相同的违法行为。本机关认为被处罚单位的行为已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宁波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对被处罚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人民币616元整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06
    决定机关 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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