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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柯市监处〔2021〕86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因当事人已经停用电梯,并办理了报停手续,建议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一、处罚款人民币40000元(四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25
    决定机关 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李易航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