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绍柯市监处〔2021〕8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
行政处罚内容 | 因当事人已经停用电梯,并办理了报停手续,建议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一、处罚款人民币40000元(四万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1-25 |
决定机关 | 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李易航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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