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三税乐罚〔2021〕2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所属期2019年1月-2019年12月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行政处罚内容 建议处罚2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27
    决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三水区税务局乐平税务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