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2020-34
    违法行为类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二条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8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25
    决定机关 成都市锦江区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