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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南食药监处字〔2017〕183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一般行政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上述超过保质期的潜润牌“豆浆粉”两包半,维维牌“豆奶”9瓶; 2、罚款50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5-02
    决定机关 南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