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河南统一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1100076****9998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豫0108民初5045号
    案号 (2020)豫0108执1410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06-08
    发布日期 2020-07-29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河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郑自峰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苗民志借款本金405000元,并按月利率1%支付405000元借款自2017年5月25日起至本金还清之日止的利息; 二、被告河南统一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600元,保全费2545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郑自峰、河南统一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