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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惠东市监处字〔2020〕545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的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停止销售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的车用柴油〔0号(VI)〕;2.没收违法销售的车用柴油〔0号(VI)〕17273升;3.处违法销售的车用柴油〔0号(VI)〕货值金额0.6倍的罚款伍万肆仟捌佰贰拾肆元伍角(54824.5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06
    决定机关 惠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