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秀综执罚决字[2019]6-03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其它 |
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面积为838.5平方米土地上,建造的占地面积838.5平方米的道路(水泥路面);2、责令限期退还非法占用的838.5平方米土地,并恢复土地原状;3、对非法占用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838.5平方米的一般农田,处以每平方米20元,共计人民币壹万陆仟柒佰柒拾元整(¥16770)的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2-26 |
决定机关 | 秀洲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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