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安徽省万浮园林景观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勇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5518125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5)瑶民一初字第02173号
    案号 (2015)瑶执字第03392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5-12-16
    发布日期 2016-02-01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安徽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安徽省万浮园林景观有限公司与冯萍之间的劳动关系解除; 二、安徽省万浮园林景观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冯萍年休假工资报酬1608元; 三、安徽省万浮园林景观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冯萍加班费(含休息日和节假日)1325元; 四、安徽省万浮园林景观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冯萍经济补偿金为3890元; 五、安徽省万浮园林景观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为原告冯萍补缴自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期间的社会保险(具体缴纳项目和缴纳比例由社保机构核定,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由冯萍承担); 六、驳回原告冯萍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元,免于收取。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