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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银监罚决字〔2018〕3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16年1月,该分行在销售某理财产品时,擅自出具提前赎回协议违规承诺收益,未能执行总行统一的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内部控制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5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1-04
    决定机关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董子泳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