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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陇市监罚〔2019〕2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000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15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3-04
    决定机关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杨常贵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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