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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黄市监处〔2019〕1014号
    违法行为类型 药品监管案件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利用互联网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鉴于其多次违反该规定,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从重处罚如下:一.责令改正;二.给予警告;三.处以罚款51.6元。当事人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鉴于其多次违反该规定,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罚款500元。以上共计罚款551.6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4-26
    决定机关 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李刚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