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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黄市监城东处〔2018〕03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药品监管案件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未凭处方利用互联网销售处方药,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一.责令改正;二.给予警告;三.处以罚款286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0-15
    决定机关 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李刚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