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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徐新环罚决字〔2020〕10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关于新沂市振港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环保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处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1.2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28
    决定机关 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