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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2021010503382
    违法行为类型 对出租汽车经营违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9月7日,成都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火车西站二路对川A43Y5M车辆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驾驶员严旭清驾驶该车通过滴滴出行平台接单,从事网约车服务。今天接1单,该单是从量力健康城·都荟-南门到青羊区|成都西站,乘客已支付22.10元。驾驶员严旭清和川A43Y5M车是滴滴出行平台注册的驾驶员和注册车辆,川A43Y5M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严旭清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20
    决定机关 成都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