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埔水行罚[2021]2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2020年12月14日,大队接到区质监站上报案件线索,称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在建的黄埔区下沙涌及珠江涌流域排水单元达标创建工程施工过程中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大队于12月23日对该公司的授权委托人即该项目的常务副经理詹杨进行询问调查,并制作询问笔录1份,确认该公司建设的黄埔区下沙涌及珠江涌流域排水单元达标创建工程施工过程中有多处作业不符合设计要求,存在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的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49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6-30 |
决定机关 | 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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