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滑)安监管罚[2019]2-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对临时雇用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
行政处罚内容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你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2-25 |
决定机关 | 河南滑县应急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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