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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筑交运行罚〔2021〕第2021011300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城市公共交通车辆驾驶人应当持相应的从业资格证,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注册手续后方可驾驶城市公共交通车辆。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13
    决定机关 贵阳市交通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