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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余市监罚处〔2020〕20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产品质量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一)没收经检验不合格的展示柜(型号:RSC-106B,生产日期:2019年4月)19台;(二)并处罚款人民币2064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08
    决定机关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舒荣华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