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扬自然资[2021]罚字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非法占地建设 |
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12608平方米集体土地;2、责令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1292平方米土地上的建筑物;3、没收在非法占用的11316平方米土地上的建筑物;4、罚款23.9552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5-21 |
决定机关 | 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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