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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启综执罚〔2020〕第4408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建设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日内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筑物。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12
    决定机关 南通市启东市城市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