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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赤食药监食罚[2018]20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鹿邦酒”16盒;2没收违法所得7548元;3.处于2.525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8-18
    决定机关 赤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