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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赤)食药监药罚[2018]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劣药细辛4.56kg、没收劣药漏芦11.21kg;2、没收违法所得1975.21元;3、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2748.68元1.1倍罚款3023.55元,罚没款合计:4998.76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2-22
    决定机关 赤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