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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贺市监处字〔2020〕616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告中含有虚假内容
    行政处罚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作处如下处罚: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二、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三、罚款叁拾捌万伍仟元整(¥385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11
    决定机关 -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