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京房)食药监食罚〔2019〕14011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2019年2月11日我局对你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现场抽查你单位的进货查验记录,你单位未建立该食品的进货查验记录。对于你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的违法行为,我局当场进行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2019年2月26日,我局对你单位进行复查,再次抽查进货查验记录,你单位仍未建立。 |
行政处罚内容 | 处以人民币23000元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3-26 |
决定机关 | 房山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