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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罗国一税简罚[2017]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发票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丢失或擅自销毁发票存根联以及发票登记簿,遗失发票存根联1份,发票代码153001614040,发票号码0022515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处予罚款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1-04
    决定机关 罗平县国家税务局(一分局)
    法定代表人 成森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