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海城市东盛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21038172****0138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辽0381民初5069号
    案号 (2019)辽0381执3376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海城市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海城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09-17
    发布日期 2019-12-18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辽宁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海城市东盛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支付原告海城市恒烨供暖有限公司联网费2450860.25元元,并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5年4月1日起计付至本判决确定给付货款之日止。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