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棉纤维与棉纤维的混合纱线的后处理方法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1110121172.0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102182035A 公开(公告)日 2011-09-14
申请公布号 CN102182035A 申请公布日 2011-09-14
分类号 D06C7/02(2006.01)I;D06B19/00(2006.01)I;D02J3/18(2006.01)I 分类 织物等的处理;洗涤;其他类不包括的柔性材料;
发明人 吴成立;林华;乐玥;张伟敏;陈黎荣;胡仁满 申请(专利权)人 上海荷叶纺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上海金盛协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上海荷叶纺织有限公司;上海纺织裕丰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201804 上海市嘉定区黄渡镇曹安公路4516号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木棉纤维与棉纤维的混合纱线的后处理方法,包括如下步骤:(1)定型:将木棉纤维与棉纤维的混合纱线在80℃~100℃的温度和40~50kPa的压力下定型,定型时间为1~1.5小时;(2)给湿:将步骤(1)获得的产物,在密闭环境中,相对湿度为95~100%下,给湿1~1.5小时;(3)上蜡:然后将接湿后的纱线穿过蜡块进行上蜡。采用本发明的方法对木棉纤维与棉纤维的混合纱线进行后处理,可解决由于木棉混纺纱捻度高而产生的小辨子纱,纱的毛羽得到改善,光洁度提高,客户反应良好,强力增加,后道企业的织造断头大大减少。